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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一男子借婚恋网站 诈骗一女子近18万

发布时间:2016-02-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来瑜玫)近日,伊宁市一名男子通过婚恋网站注册未婚虚假信息,诈骗一女士近18万,被伊宁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1年9月,被告人谢某通过世纪佳缘婚恋网注册未婚虚假信息与被害人张某结识,并与其确立恋爱关系,之后,被告人谢某便以看病,偿还债务、做生意等理由向被害人张某索要钱款,2011年10月13日至2013年3月期间,被害人张某先后通过银行转账多次向其汇款,合计人民币20余万元。后向被害人还款3万余元。被告人谢某将所骗钱款用于归还债务及挥霍。事后,被害人发现被告人并未离婚,且与其他女子也建立恋爱关系,遂向被告人谢某索要钱款,但被告人以各种理由推脱,她才领悟到自己是被骗了便报案。谢某得知被害人张某报警后,遂向被害人张某归还钱款5万元,但随后便失去联系。最终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已婚事实,以谈恋爱为名与被害人交往,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骗取被害人张某179 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谢某向公安机关检举他人犯罪行为,具有二次“立功”表现,此次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退还部分赃款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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